Sunday, July 6, 2008

謝清發:羅志昌勿棄械而逃

羅志昌勿棄械而逃

2008年7月7日
作者 - 謝清發

我是基于一片好意地點評人民公正黨最高理事羅志昌的不當態度,也珍惜他在該黨華裔領袖於去年的黨選被邊緣化后,獲黨委任最高理事,理應以此地位促進及加強黨與非政府組織的友好關系,而提醒羅志昌不要辜負黨的委托與期望;可是,卻遭羅志昌「潑糞」,真是「狗咬呂不洞賓,不識好人心」!

羅志昌扯到我與黃進發及朱永吉之間的論爭,並誣賴我以人身攻擊與似是而非的言論打擊他人。羅志昌又不是黃與朱肚里的蛔蟲,怎么知道他們不願與我糾纏的原因,是我沒有正視爭議的問題?

其實,羅志昌應該以積極與正面的角度來看待黃、朱不與我糾纏下去的真正原因,就是他們自知理屈。

羅志昌允許《東方日報》注明黨職的身份來寫文章,就是掛著黨職來說話,既然他表明要自負文責,那么他應該馬上通知《東方》刪去「公正黨最高理事」這幾個字。

葉新田是代表著董教總這個最大及最具影響力的非政府組織,羅志昌三番四次撰文質問及批評葉新田是一錯再錯,甚至犯了5個錯誤,一是不顧自己的身份與職責,二是在不對的時間發議論,三是在不對的場合抓狂,四是使用錯誤的方法及五是采取不當的態度。

羅志昌憑什么要葉新田回答你?他應該反思葉新田是不是基于不願影響到董教總公正黨的友好關系,而不作出回應?羅志昌針對張光明博士欲出任新院院長的傳言大作文章,他是不是在質疑張博士的資格?

針對新院風波,我擺事實講道理的寫了三篇文章,包括評論柯嘉遜與14主管錯誤詮釋規章,不苟同楊培根與劉錫通兩名資深律師「棄章程就傳統」的言論,點評24主任背后目的;至今未有人非議我的立論。

我還針對潘永強那篇「人心散了,精神不在」,寫了一篇解讀文章,仍在排期刊登。我勸告羅志昌站穩「真理愈辯愈明」的立場,勿誣賴我「潑糞」,藉故「棄械而逃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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